背景:
该客户一直从事教育行业,自90年代末期开始,被某私立学校聘任为校长。
难点:
该客户情况比较特别,因为体制原因,中国的私立学校均注册为非盈利组织,且无通常的工商登记文件,仅有教育部批准文件以及办学证。难点在于:
1. 新斯科舍省提名项目是否认可申请人在非盈利组织的管理经验?
2. 既然是非盈利组织,如何解释该客户的大量的收入来源?
案例分析:
在接受该客户委托前,瑞得福出国资深大律师专门发律师函给NSOI(加拿大新斯科舍省政府移民办公室),询问对于非盈利组织内管理经验的态度。官方的答复是肯定的,同时表示对教育行业的专业人士表示欢迎,因为教育也是新斯科舍省的重要产业之一。因此,我们决定接受该客户的委托,协助其申请新斯科舍省提名项目。
如何解释该客户的资产来源?该客户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中显示的薪金收入仅是其全部真实收入的一小部分,其余收入,以报销、补贴及奖励的形式发放。这在中国相当普遍。瑞得福出国资深律师建议客户提供过去数年内的多个工资存折,以配合学校证明信,说明其真实的收入情况。
申请结果:
该客户于2010年8月顺利获得通过加拿大新斯科舍省政府的面试,并已获得省提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