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男性, 36岁, 大专文化
身份: 企业主
特点: 公司股权不在自己名下
行业: 广告界
案例分析
该客户是广告界的成功人士,客户包括数家著名跨国企业。但是,其加拿大投资移民申请非常困难,因为:
在90年代中期注册成立该公司时,该客户尚在另一家国营广告公司内任职,因此,他不能用自己的名义来持有股权;同时,为了满足股份合作制企业最少有5个股东的要求,他共用了5个朋友的名字,投资注册了该公司;在章程及验资报告上看来,他本人及家属无任何投资;
后来该公司又增资过,虽然此时他已自原国营企业辞职,但此次增资仍没有用自己的名义,而是用其亲属的名义进行的。
接受西方文化教育的加拿大移民官很难相信上述情况的真实性。因此,如何准备有说服力的材料以及如何培训客户在面试时应对移民官可能提出的质疑是瑞得福出国律师工作的重点。
详尽的面试培训非常重要,该客户在通过面试后反映说移民官几乎所有问题在面试培训时都已经准备过了,使他在应对时轻松自如,充满自信。而移民官也在面试后说:“我相信你”.
个案申请结果
该客户于2008年8月份顺利通过面试,全部魁北克省申请时间仅4个月。




